希伯來書第10章 |
1 律法爲後福之影、而實非其形、故不能以歲一獻祭、使來者得贖罪、 |
2 若其能之、則崇事者、一潔其心足矣、蓋自知其罪旣贖、則獻祭之事、止而不行、 |
3 歲一獻祭、惟使人憶其罪、 |
4 以牛羊血、不能滌除人罪、 |
5 故基督臨世、曰、主不欲以牲佺祭祀、乃使我成人身以祀之、 |
6 燔祭贖罪爾不喜、 |
7 典籍載我、我自降臨、遵上帝旨、 |
8 上旣言牲拴祭祀爾不欲、燔祭贖罪爾不喜、此皆遵津法而獻者、 |
9 後則言吾自臨、遵上帝旨、以是而觀、上帝於其先者除之、於其後者立之、明矣、 |
10 耶穌基督遵斯旨、一獻其身、則我之罪贖、 |
11 凡祭司日立服事、屢獻其祭、而不能免人罪、 |
12 惟基督旣一獻祭、以贖人罪、則恒坐上帝右、 |
13 待置諸敵於其足下、 |
14 基督第獻一祭、蒙潔之人、永得贖罪、 |
15 聖神爲證、主曰、當日之後、吾必與立約、 |
16 吾將以律法、置其衷、銘其心、 |
17 又曰、我不復念其罪惡、 |
18 罪惡旣宥、毋庸復獻祭矣、 |
19 兄弟乎、我賴耶穌血、得毅然入至聖所、 |
20 基督身猶幔、撤之、則爲我闢永生之新路、 |
21 我得大祭司、理上帝宮、 |
22 則當意誠信篤洗心去惡、潔身去垢、而至上帝前、 |
23 上帝許我、言出惟行、故我當守道、懷望不移、 |
24 爾我當相顧、黽勉勿怠、行卜爲善、 |
25 有人不集於會所、爾勿效之、當相勸誡、見乃日伊邇、益宜如是、 |
26 倘吾儕識眞理後、故背教、無復瞋罪之祭、 |
27 乃觳觫待刑、上帝震怒、使逆理者翦滅、 |
28 昔有犯摩西律法者、若二三人爲證、必殺之不恤、 |
29 况蹂躪上帝子、以贖己之約之血爲不潔、狎侮施恩之聖神、爾意其人受刑、當如何重哉、 |
30 吾知經所載、主曰、伸寃在我、我必報之、經又曰、主必鞫其民、 |
31 遭永生上帝譴、伊可畏也、 |
32 當憶曏曰、爾明道之始、屢忍患難、譬之戰爭、 |
33 或已受詬誶艱辛、人視若優伶、或友受苦、爾與共之、 |
34 蓋我在縲線、爾體恤之、人誇爾業、爾喜受之、自知在天有愈美恒存之業、 |
35 勿灰爾毅然之心、則可得大賁、 |
36 爾必恆忍遵上帝命、以得所許之福、 |
37 主來不濡滯、其至在須臾、 |
38 義人以信得生、如背道者、吾不悅之、 |
39 然吾儕惟信主以得救、非若背道者、至於沉淪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