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第4章 |
1 耶和華諭摩西亞倫曰、 |
2 利未族中、哥轄子孫、循其世系宗族、 |
3 自三十歲至五十、能從事於會幕者、宜核其數。 |
4 其所負者、會幕、至聖之什物、 |
5 遄征之時、亞倫及其子宜近前、除簾以掩法匱、 |
6 施貂皮其上、覆以紫布、貫扛於旁。 |
7 几上覆以紫布、盤鼎、壺、盂、以爲灌奠、我前恒陳之餅、悉置其上。 |
8 蓋以絳布、覆以貂皮、貫扛於旁。 |
9 以紫布蓋燈臺、及盞、翦、盤、與所用之油器、 |
10 覆以貂皮、悉置於板。 |
11 以紫布蓋金壇、施貂皮其上、貫扛於旁。 |
12 聖室所用之器皿、以供役事者、蓋以紫布、施貂皮其上、悉置於板。 |
13 祭壇之灰必棄、覆以赤布、 |
14 置鼎、鈎、鍫、盂、及壇上所用器皿、以供役事者、悉置於壇、施貂皮其上、貫扛於旁。 |
15 以色列族遄征時、亞倫及其子、蓋聖室諸器皿、旣畢其事、則哥轄子孫可前以舁、惟不可捫聖物、恐致死亡、今所言者、哥轄子孫、當負載會幕之什物、 |
16 祭司亞倫之子、以利亞撒所守者乃燈油、芬芳之品、日獻之禮物、以及香膏、與統理會幕聖室中所用之什物。 |
17 耶和華諭摩西亞倫曰、 |
18 哥轄人勿造次近聖物、恐致死亡、絕於利未族中、亞倫及其子當先入聖室、衆所役負、各定其例、 |
19 |
20 蓋聖物時、哥轄人亦勿入以觀望、恐致死亡。 |
21 耶和華諭摩西曰、 |
22 革順子孫、循其世系宗族、 |
23 自三十歲至五十、能從事於會幕者、宜核其數。 |
24 其所負戴之什物、 |
25 即會幕與其蓋、在上之貂皮、幬為幕門、 |
26 幕帷及壇四周之塲帷、幬為塲門、索與器皿、以供役事者、悉當負戴。 |
27 亞倫及其子、當命革順人供役負重、所守所事、悉從爾命。 |
28 今所言會幕之什物、革順人所當負戴、祭司亞倫子以大馬統理之。 |
29 米喇哩子孫、循其世系宗族、 |
30 自三十歲至五十、能從事於會幕者、宜核其數、 |
31 其所負戴之什物、即會幕之板、楗、柱、座、 |
32 塲四周之柱、座、釘、索、與所用器皿、以供役事者、皆按籍以記。 |
33 今所言會幕之什物、米喇哩子孫所當負戴、祭司亞倫子以大馬統理之。 |
34 摩西亞倫及會長、核數哥轄子孫、循其世系宗族、 |
35 自三十歲至五十、能從事於會幕者、 |
36 計二千七百五十、 |
37 摩西亞倫遵耶和華命、核算哥轄人數、使從事於會幕者卽此、 |
38 革順子孫、循其世系宗族、 |
39 自三十歲至五十、能從事於會幕者、 |
40 計二千六百三十。 |
41 摩西亞倫遵耶和華命、核算革順人數、使從事於會幕者卽此。 |
42 米喇哩子孫、循其世系宗族、 |
43 自三十歲至五十、能從事於會幕者、 |
44 計三千二百、 |
45 摩西亞倫遵耶和華命、核算米喇哩人數卽此。 |
46 摩西亞倫及以色列會長、核數利未族、循其世系宗族、 |
47 自三十歲至五十、能從事於會幕、供役負重者、 |
48 共計八千五百八十、 |
49 各循其役事負戴、以被核數、遵耶和華諭摩西之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