箴言第16章 |
1 圖謀事理、則在乎人、聽其祈求、則在耶和華。 |
2 人之所爲、自視爲善、惟耶和華鑒察其心。 |
3 凡事託耶和華、則因應咸宜。 |
4 耶和華所爲、悉隨其旨、惡者屆期、刑譴必加。 |
5 驕泰之人、耶和華所疾、罰及子孫、 |
6 上帝施恩、蓋人愆尤、以踐前言、凡畏耶和華者、當滌除其惡。 |
7 有人焉、耶和華悅其所爲、必使仇敵皆與之和。 |
8 非義之利、得之雖多、不若當得之物、雖寡亦善。 |
9 謀事在乎人、成事在乎耶和華。 |
10 民視王言若天言、聽訟之時、不可差謬。 |
11 耶和華制權量法度、無不至公。 |
12 國位以義而立、故王不可行非義。 |
13 行正直、言誠慤、王所當悅。 |
14 王一怒必加殺戮、故智者宜求息怒焉。 |
15 見王色霽、則知生命之可望、猶春雲油然、時雨將降。 |
16 獲智慧、愈於得金銀。 |
17 行義之人、遠乎諸惡、守道之士、保其生命。 |
18 心驕志肆、終必隕越。 |
19 與驕者分其所得、不如與識者卑以自牧。 |
20 慎其所行、必獲亨通、惟耶和華是恃、必納福祉。 |
21 明心所以言慧、巽言可以輔人。 |
22 智者所得、生命之泉、愚者所聽、暗昧之詞。 |
23 心具智慧、則所言足以訓人。 |
24 良言若蜜、旣甘且益。 |
25 有自以其道爲是者、不知其終歸於敗亡。 |
26 人之勤勞、爲口腹計而已。 |
27 惡人謀不軌、口若燃火。 |
28 頑嚚者啟人爭競之端、讒間者離人心腹之交。 |
29 惡人誘鄰里爲不善、 |
30 彼將作惡、皺眉以運謀、切齒而決計。 |
31 皓然白首、尚行仁義、猶顯榮之冠冕。 |
32 怒不遽發者、愈於武夫、能服其心者、愈於取城。 |
33 掣籤在人、定事在耶和華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