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第6章 |
1 夫旣服役爲奴、則務敬厥主、免上帝名與教見譏於人、 |
2 有宗教爲爾主者、勿以同教兄弟而生藐視、必服事維勤、以其宗教可愛、宜獲爾益、此當勸誨焉、 |
3 有人傳異教、背吾主耶穌基督正理、棄敬虔之至道、 |
4 無知而自衒、辯論是務、言啓爭端、媢嫉爭競、訕謗惡意、由此而生、 |
5 其人壞心術、滅眞理、惟尚虛談、謂敬虔足以邀利、如此者、爾當遠之、 |
6 然敬虔知足、則利莫大焉、 |
7 我出世無所制攜來、逝世無所攜去、此理昭然、 |
8 衣食足、當知止、 |
9 苟圖富有、陷誘惑、罹羅網、溺於無理有害之欲、終必沉淪、 |
10 好利爲萬惡根、有人慕之、則背於道、以多苦自刺、 |
11 惟爾事上帝之人、在所必戒、而從義、虔、信、仁、柔、忍、 |
12 爲主道竭力者、善也、爾當務之、俾克受永生、特此故爾奉召、當衆證者前、自明其志、 |
13 生萬有者上帝也、善自訴於本丟彼拉多前者、基督耶穌也、於上帝曁基督前、余命爾、 |
14 當守此誡、無玷缺、無可責、迨吾主耶穌基督昭著、 |
15 屆期、將示基督昭著者、獨一有福有權、諸君之君、諸主之主、 |
16 惟彼永生、處於光明、衆不能至、人所未見、亦不得見、願以尊榮權力稱之、永世靡曁、 |
17 當諭此世之富者、心勿傲、無定之財勿恃、惟賴永生上帝、洪賜我衆、百物以享之、 |
18 故命富者爲善、累積美事、喜以賙濟、 |
19 樂與衆共、夫如是、厚築善基、預備厥後、克受永生、 |
20 提摩太乎、當守所托之命、棄妄論浮詞、偽爲智慧之辯、 |
21 若以小智爲智、是背信主之道、惟願爾得恩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