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第5章 |
1 不可斥耆老、惟諫之如父、待幼如弟、 |
2 老婦如母、少女如妹、惟潔是宜、 |
3 嫠而無賴、當敬養之、 |
4 嫠有子孫教之先行孝於家、以報厥親、此爲美、可見納於上帝、 |
5 嫠獨處無倚、惟上帝是賴、晝夜祈禱、 |
6 若樂宴樂、雖生猶死、 |
7 以此誨人、使無間然、 |
8 不顧戚族、不念家人、是棄乎道、較之未信者尤惡、 |
9 嫠而載諸冊者、必年六十、素從一而終、 |
10 有爲善之稱、育子女、館遠人、濯聖徒足、濟受難、從諸善、則載之、 |
11 幼嫠因基督而自繩、厥後易其初心、而欲復嫁、 |
12 則背曩誓而取戾、故不載諸冊、 |
13 彼偷閒、遨遊鄰舍、不第偷閒、亦妄談滋事、言所不當言、 |
14 幼嫠可再適、生子宜家、不使敵有間而訾我道、 |
15 蓋有從撒但者、 |
16 若信主夫婦、有親而嫠、當周給之、毋累教會、俾會得濟無倚之嫠、 |
17 善治會之長老、當倍加敬養、其勞於傳道者、敬之宜尤切、 |
18 經云、碾穀之牛、勿籠其口、又曰、工得其値、宜也、 |
19 有訟長老、無二三證者勿聽、 |
20 有罪當衆前謫之、使衆知警、 |
21 於上帝及主、耶穌基督曁被選之天使前、我諭爾務守此誡、處事勿固執偏視、 |
22 勿遽按手、任人爲會執事、勿與人共罪、惟潔是務、 |
23 勿第飲水、可少飲酒、爲爾脾弱多病故也、 |
24 有當前著其不善、可擬議者、亦有異日、乃著其不善者、 |
25 爲善者亦然、有當前著其善、有未著其善者、而終不得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