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

第24章

1 人娶妻後、知妻有疵、而厭棄之、則作離書、付於其手、出之可也。

2 旣出之後、而他適。

3 如其後夫亦不見悅、作離書付於其手而出之、或其後夫死亡。

4 則其前夫旣已棄之、爲人所玷、不可再娶、此耶和華所惡也。爾上帝耶和華錫爾以地、不可汚衊。

5 人新娶不可往戰、亦不可任以事、必歷一年、處於家中、以悅其妻。

6 毋取上下磨爲質、蓋人藉此以得生。

7 如以色列人掠同族、鬻之於人、視若賤役、必死毋赦、如是除惡於爾中。

8 人患癩疾、當謹遵祭司利未人之例、循我所命。

9 昔出埃及時、爾上帝耶和華於途間罰米哩暗事、爾當憶念。

10 如貸物於同儕、毋入其家、以取其質。

11 必立於外、待其攜質而出。

12 如其匱乏、則勿取質留之信宿、

13 日入時必反之、使衣衣而寢、後祝福於爾、則爾上帝耶和華必以爲義。

14 傭人貧乏、無論同族及旅於爾家者、爾毋虐取。

15 屆期必給以値、日未沒時給之、蓋其貧乏、希望惟此、若其不得、恐呼籲耶和華、以罪歸爾。

16 不可因子殺父、因父殺子、各任其罪以就戮。

17 賓旅與孤、毋反其正、勿以嫠衣爲質。

18 爾之前事、當憶勿忘、爾在埃及嘗爲人奴、爾上帝耶和華救爾於彼、故我諭爾行此。

19 爾穫田所產、有遺一束、毋反以取、必留於賓旅孤寡、則爾所爲、爾上帝耶和華必錫純嘏。

20 旣撲橄欖樹、毋庸復撲、摘葡萄果、毋得再摘、所遺者、必留於賓旅孤寡、

21 併於上節

22 爾之前事、當憶勿忘、爾在埃及、嘗爲人奴、故我諭爾行此。

申命記

第24章

1 「人若娶妻以後,見她有甚麼不潔淨[uncleanness]的事,不喜悅她,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。

2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,可以去嫁別人。

3 後夫若恨惡她,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,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,

4 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,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;不可使耶和華─你神所賜為業之地犯罪[to sin]

5 「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,也不可囑託[charged]他辦理甚麼公事;他倒[but he]可以在家清閒一年,使他所娶的妻快活。

6 「不可拿人的[nether]磨石或是上磨石作抵押,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抵押。

7 「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,在他身上取利[maketh merchandise of him],或是[selleth]他;那[thief]就必治死;這樣,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
8 「在大痲瘋的災病上,[thou]要謹慎,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;我怎樣吩咐他們,你們要怎樣遵行。

9 當記念出埃及後,在路上,耶和華─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。

10 「你借給弟兄[brother],不拘是甚麼,不可進他家拿他的抵押。

11 要站在外面,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抵押拿出來交給你。

12 他若是窮人,你不可留他的抵押過夜。

13 日落的時候,總要把抵押還他,使他用那件衣服蓋著睡覺,他就為你祝福;這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。

14 「困苦窮乏的雇工,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門內[within thy gates]的外人[strangers],你不可欺負他;

15 要當日給他工價,不可等到日落─因為他窮苦,把心放在工價上─恐怕他因你呼求[cry]耶和華,罪便歸你了。

16 「不可因子殺父,也不可因父殺子;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。

17 「你不可向客旅[stranger]無父的[fatherless]屈枉正直;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。

18 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。耶和華─你的神從那裏將你救贖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

19 「你在田間收割莊稼,若忘下一捆,不可回去再取;要留給客旅[stranger]無父的和[fatherless, and]寡婦;這樣,耶和華─你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

20 你打橄欖樹,枝上剩下的,不可再打;要留給客旅[stranger]無父的和[fatherless, and]寡婦。

21 你摘葡萄園的葡萄,所剩下的,不可再摘;要留給客旅[stranger]無父的和[fatherless, and]寡婦。

22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

申命記

第24章

申命記

第24章

1 人娶妻後、知妻有疵、而厭棄之、則作離書、付於其手、出之可也。

1 「人若娶妻以後,見她有甚麼不潔淨[uncleanness]的事,不喜悅她,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。

2 旣出之後、而他適。

2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,可以去嫁別人。

3 如其後夫亦不見悅、作離書付於其手而出之、或其後夫死亡。

3 後夫若恨惡她,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,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,

4 則其前夫旣已棄之、爲人所玷、不可再娶、此耶和華所惡也。爾上帝耶和華錫爾以地、不可汚衊。

4 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,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;不可使耶和華─你神所賜為業之地犯罪[to sin]

5 人新娶不可往戰、亦不可任以事、必歷一年、處於家中、以悅其妻。

5 「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,也不可囑託[charged]他辦理甚麼公事;他倒[but he]可以在家清閒一年,使他所娶的妻快活。

6 毋取上下磨爲質、蓋人藉此以得生。

6 「不可拿人的[nether]磨石或是上磨石作抵押,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抵押。

7 如以色列人掠同族、鬻之於人、視若賤役、必死毋赦、如是除惡於爾中。

7 「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,在他身上取利[maketh merchandise of him],或是[selleth]他;那[thief]就必治死;這樣,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
8 人患癩疾、當謹遵祭司利未人之例、循我所命。

8 「在大痲瘋的災病上,[thou]要謹慎,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;我怎樣吩咐他們,你們要怎樣遵行。

9 昔出埃及時、爾上帝耶和華於途間罰米哩暗事、爾當憶念。

9 當記念出埃及後,在路上,耶和華─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。

10 如貸物於同儕、毋入其家、以取其質。

10 「你借給弟兄[brother],不拘是甚麼,不可進他家拿他的抵押。

11 必立於外、待其攜質而出。

11 要站在外面,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抵押拿出來交給你。

12 如其匱乏、則勿取質留之信宿、

12 他若是窮人,你不可留他的抵押過夜。

13 日入時必反之、使衣衣而寢、後祝福於爾、則爾上帝耶和華必以爲義。

13 日落的時候,總要把抵押還他,使他用那件衣服蓋著睡覺,他就為你祝福;這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。

14 傭人貧乏、無論同族及旅於爾家者、爾毋虐取。

14 「困苦窮乏的雇工,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門內[within thy gates]的外人[strangers],你不可欺負他;

15 屆期必給以値、日未沒時給之、蓋其貧乏、希望惟此、若其不得、恐呼籲耶和華、以罪歸爾。

15 要當日給他工價,不可等到日落─因為他窮苦,把心放在工價上─恐怕他因你呼求[cry]耶和華,罪便歸你了。

16 不可因子殺父、因父殺子、各任其罪以就戮。

16 「不可因子殺父,也不可因父殺子;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。

17 賓旅與孤、毋反其正、勿以嫠衣爲質。

17 「你不可向客旅[stranger]無父的[fatherless]屈枉正直;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。

18 爾之前事、當憶勿忘、爾在埃及嘗爲人奴、爾上帝耶和華救爾於彼、故我諭爾行此。

18 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。耶和華─你的神從那裏將你救贖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

19 爾穫田所產、有遺一束、毋反以取、必留於賓旅孤寡、則爾所爲、爾上帝耶和華必錫純嘏。

19 「你在田間收割莊稼,若忘下一捆,不可回去再取;要留給客旅[stranger]無父的和[fatherless, and]寡婦;這樣,耶和華─你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

20 旣撲橄欖樹、毋庸復撲、摘葡萄果、毋得再摘、所遺者、必留於賓旅孤寡、

20 你打橄欖樹,枝上剩下的,不可再打;要留給客旅[stranger]無父的和[fatherless, and]寡婦。

21 併於上節

21 你摘葡萄園的葡萄,所剩下的,不可再摘;要留給客旅[stranger]無父的和[fatherless, and]寡婦。

22 爾之前事、當憶勿忘、爾在埃及、嘗爲人奴、故我諭爾行此。

22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