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第24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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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,可以去嫁別人。 |
3 後夫若恨惡她,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,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, |
4 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,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;不可使耶和華─你神所賜為業之地犯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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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當記念出埃及後,在路上,耶和華─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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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要站在外面,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抵押拿出來交給你。 |
12 他若是窮人,你不可留他的抵押過夜。 |
13 日落的時候,總要把抵押還他,使他用那件衣服蓋著睡覺,他就為你祝福;這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。 |
14 |
15 要當日給他工價,不可等到日落─因為他窮苦,把心放在工價上─恐怕他因你呼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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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。耶和華─你的神從那裏將你救贖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 |
19 |
20 你打橄欖樹,枝上剩下的,不可再打;要留給客旅 |
21 |
22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