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以西結書第48章 | 
| 1  | 
| 2 挨著但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亞設所得 | 
| 3 挨著亞設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拿弗他利所得 | 
| 4 挨著拿弗他利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瑪拿西所得 | 
| 5 挨著瑪拿西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以法蓮所得 | 
| 6 挨著以法蓮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呂便所得 | 
| 7 挨著呂便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猶大所得 | 
| 8  | 
| 9 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二萬五千竿,寬一萬竿。 | 
| 10 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,北長二萬五千竿,西寬一萬竿,東寬一萬竿,南長二萬五千竿;耶和華的聖所 | 
| 11 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;就是那守我所囑咐 | 
| 12 這所獻的供地必歸與他們 | 
| 13 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竿,寬一萬竿,與祭司的地界相對 | 
| 14 這地不可賣,不可換,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,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。 | 
| 15  | 
| 16 城的尺寸乃是如此:北面四千五百竿,南面四千五百竿,東面四千五百竿,西面四千五百竿。 | 
| 17 城外的郊野 | 
| 18 對著 | 
| 19 所有以色列支派中,凡服事這城的 | 
| 20 你們所獻的聖供地連歸城之地,是四方的:長二萬五千竿,寬二萬五千竿。 | 
| 21  | 
| 22 並且利未人之地,與歸城之地的東西兩邊延長之地,這兩地在王地中間,就是在猶大和便雅憫兩界中間,要歸與王。 | 
| 23  | 
| 24 挨著便雅憫的地界,從東到西,為西緬所得的分 | 
| 25 挨著西緬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以薩迦的一分。 | 
| 26 挨著以薩迦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西布倫的一分。 | 
| 27 挨著西布倫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迦得的一分。 | 
| 28 迦得地的南界是從她瑪到加低斯爭鬧的水 | 
| 29 這就是你們要按籤 | 
| 30  | 
| 31 城的各門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;北面有三門:一為呂便門,一為猶大門,一為利未門。 | 
| 32 東面四千五百竿;有三門:一為約瑟門,一為便雅憫門,一為但門。 | 
| 33 南面四千五百竿;有三門:一為西緬門,一為以薩迦門,一為西布倫門。 | 
| 34 西面四千五百竿,有三門:一為迦得門,一為亞設門,一為拿弗他利門。 | 
| 35 城四圍量得 | 
| 以西結書第48章 | 
| 1 支派之業如左、但所得者在北界、自東至西、由希得倫至哈末、哈撒以喃、北向大馬色之界、 | 
| 2 亞設所得者、在但之南、其界自東至西、 | 
| 3 納大利所得者、在亞設之南、其界自東至西、 | 
| 4 馬拿西所得者、在納大利之南、其界自東至西、 | 
| 5 以法蓮所得者、在馬拿西之南、其界自東至西、 | 
| 6 流便所得者、在以法蓮之南、其界自東至西、 | 
| 7 猶大所得者在流便之南、其界自東至西、 | 
| 8 在猶大之南、自東至西、爲獻地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如他區、聖所在其中、 | 
| 9 所獻耶和華之地、必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 | 
| 10 祭司所得之聖地、自南至北、二萬五千杖、自東至西、一萬杖、耶和華之聖所在其中、 | 
| 11 昔以色列族及利未人背我、惟撒督子孫、咸爲祭司、不背乎我、潔身而守我室、故得此地、 | 
| 12 所獻之地、附利未界者、必歸祭司、爲至聖之域、 | 
| 13 祭司之地、相向之所、其地利未人得之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 | 
| 14 此區獻於耶和華爲聖地、利未人不可鬻之、又不可易之、其土產之初實、不可歸於他人、 | 
| 15 利未人得地二萬五千杖、附其地者又有一區、廣五千杖、可爲俗地、建邑搆廬於其中、 | 
| 16 其量如左、東西南北、方四千五百杖、 | 
| 17 邑郊四周、廣二百五十杖、 | 
| 18 附聖區之餘地、東西各一萬杖、其土所產、以供邑中役事之人、 | 
| 19 邑中役事者、必自以色列衆支派中簡之、 | 
| 20 所獻之地、與邑地共計之、四方得二萬五千杖、 | 
| 21 聖地與邑地、二萬五千杖、中有聖室、東西更有餘地、皆爲王畿、 | 
| 22 自猶大界至便雅憫界、爲利未人業、與建邑之地、其東西之地爲王畿、 | 
| 23 其餘支派所得如左、聖地南、自東至西、爲便雅憫之地、 | 
| 24 便雅憫之南、自東至西、爲西面之地、 | 
| 25 西面之南、自東至西、爲以薩迦之地、 | 
| 26 以薩迦之南自東至西、爲西布倫之地、 | 
| 27 西布倫之南、自東至西、爲伽得之地、 | 
| 28 伽得之界、在南方、自大馬至迦鐵之米利巴水、至大海、 | 
| 29 主耶和華曰、此乃以色列地、爾當掣籖、分與諸支派爲業、 | 
| 30 邑之北方、四千五百杖、 | 
| 31 邑門循以色列支派之名、北向有三門、曰流便、曰猶大、曰利未、 | 
| 32 邑之東方、四千五百杖、亦有三門。曰約瑟、曰便雅憫、曰但、 | 
| 33 邑之南方、四千五百杖、有三門、曰西面、曰以薩迦、曰西布倫、 | 
| 34 邑之西方、四千五百杖、有三門、曰伽得、曰亞設、曰納大利、 | 
| 35 邑之四周、一萬八千杖、是日以後、邑名曰耶和華駐蹕之所。 | 
| 以西結書第48章 | 以西結書第48章 | 
| 1  | 1 支派之業如左、但所得者在北界、自東至西、由希得倫至哈末、哈撒以喃、北向大馬色之界、 | 
| 2 挨著但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亞設所得 | 2 亞設所得者、在但之南、其界自東至西、 | 
| 3 挨著亞設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拿弗他利所得 | 3 納大利所得者、在亞設之南、其界自東至西、 | 
| 4 挨著拿弗他利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瑪拿西所得 | 4 馬拿西所得者、在納大利之南、其界自東至西、 | 
| 5 挨著瑪拿西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以法蓮所得 | 5 以法蓮所得者、在馬拿西之南、其界自東至西、 | 
| 6 挨著以法蓮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呂便所得 | 6 流便所得者、在以法蓮之南、其界自東至西、 | 
| 7 挨著呂便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猶大所得 | 7 猶大所得者在流便之南、其界自東至西、 | 
| 8  | 8 在猶大之南、自東至西、爲獻地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如他區、聖所在其中、 | 
| 9 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二萬五千竿,寬一萬竿。 | 9 所獻耶和華之地、必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 | 
| 10 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,北長二萬五千竿,西寬一萬竿,東寬一萬竿,南長二萬五千竿;耶和華的聖所 | 10 祭司所得之聖地、自南至北、二萬五千杖、自東至西、一萬杖、耶和華之聖所在其中、 | 
| 11 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;就是那守我所囑咐 | 11 昔以色列族及利未人背我、惟撒督子孫、咸爲祭司、不背乎我、潔身而守我室、故得此地、 | 
| 12 這所獻的供地必歸與他們 | 12 所獻之地、附利未界者、必歸祭司、爲至聖之域、 | 
| 13 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竿,寬一萬竿,與祭司的地界相對 | 13 祭司之地、相向之所、其地利未人得之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 | 
| 14 這地不可賣,不可換,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,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。 | 14 此區獻於耶和華爲聖地、利未人不可鬻之、又不可易之、其土產之初實、不可歸於他人、 | 
| 15  | 15 利未人得地二萬五千杖、附其地者又有一區、廣五千杖、可爲俗地、建邑搆廬於其中、 | 
| 16 城的尺寸乃是如此:北面四千五百竿,南面四千五百竿,東面四千五百竿,西面四千五百竿。 | 16 其量如左、東西南北、方四千五百杖、 | 
| 17 城外的郊野 | 17 邑郊四周、廣二百五十杖、 | 
| 18 對著 | 18 附聖區之餘地、東西各一萬杖、其土所產、以供邑中役事之人、 | 
| 19 所有以色列支派中,凡服事這城的 | 19 邑中役事者、必自以色列衆支派中簡之、 | 
| 20 你們所獻的聖供地連歸城之地,是四方的:長二萬五千竿,寬二萬五千竿。 | 20 所獻之地、與邑地共計之、四方得二萬五千杖、 | 
| 21  | 21 聖地與邑地、二萬五千杖、中有聖室、東西更有餘地、皆爲王畿、 | 
| 22 並且利未人之地,與歸城之地的東西兩邊延長之地,這兩地在王地中間,就是在猶大和便雅憫兩界中間,要歸與王。 | 22 自猶大界至便雅憫界、爲利未人業、與建邑之地、其東西之地爲王畿、 | 
| 23  | 23 其餘支派所得如左、聖地南、自東至西、爲便雅憫之地、 | 
| 24 挨著便雅憫的地界,從東到西,為西緬所得的分 | 24 便雅憫之南、自東至西、爲西面之地、 | 
| 25 挨著西緬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以薩迦的一分。 | 25 西面之南、自東至西、爲以薩迦之地、 | 
| 26 挨著以薩迦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西布倫的一分。 | 26 以薩迦之南自東至西、爲西布倫之地、 | 
| 27 挨著西布倫的地界,從東到西,是迦得的一分。 | 27 西布倫之南、自東至西、爲伽得之地、 | 
| 28 迦得地的南界是從她瑪到加低斯爭鬧的水 | 28 伽得之界、在南方、自大馬至迦鐵之米利巴水、至大海、 | 
| 29 這就是你們要按籤 | 29 主耶和華曰、此乃以色列地、爾當掣籖、分與諸支派爲業、 | 
| 30  | 30 邑之北方、四千五百杖、 | 
| 31 城的各門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;北面有三門:一為呂便門,一為猶大門,一為利未門。 | 31 邑門循以色列支派之名、北向有三門、曰流便、曰猶大、曰利未、 | 
| 32 東面四千五百竿;有三門:一為約瑟門,一為便雅憫門,一為但門。 | 32 邑之東方、四千五百杖、亦有三門。曰約瑟、曰便雅憫、曰但、 | 
| 33 南面四千五百竿;有三門:一為西緬門,一為以薩迦門,一為西布倫門。 | 33 邑之南方、四千五百杖、有三門、曰西面、曰以薩迦、曰西布倫、 | 
| 34 西面四千五百竿,有三門:一為迦得門,一為亞設門,一為拿弗他利門。 | 34 邑之西方、四千五百杖、有三門、曰伽得、曰亞設、曰納大利、 | 
| 35 城四圍量得 | 35 邑之四周、一萬八千杖、是日以後、邑名曰耶和華駐蹕之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