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
第4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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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僕人[servant]毫無分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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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乃在師傅和臣宰[governors]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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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基礎[elements]之下,也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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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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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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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[Spirit]進入你們[your]的心,呼叫:「阿爸,父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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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僕人[servant],乃是兒子了。既是兒子,就靠著基督[through Christ]成為神的後嗣[heir of God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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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,是服事那些本來不是神的[service unto them which by nature are no gods]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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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但[But]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,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基礎[elements]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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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你們謹守日子、月分、節期、年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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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我為你們害怕、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勞累[labour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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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弟兄們,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,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。你們一點沒有傷害[injured]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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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你們知道我第一次是怎樣藉著患病的身體把福音傳給你們[how through infirmity of the flesh I preached the gospel unto you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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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並且你們沒有因我身體受試探的緣故輕看我[And my temptation which was in my flesh ye despised not],也沒有厭棄我,反倒接待我,如同神的天使[angel],如同基督耶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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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裏呢?那時你們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,也都情願。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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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因為[because]我將真理告訴你們,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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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,卻不是好意;他們是要排除你們[they would exclude you],叫你們熱心待他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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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在善事上,常被熱心鼓動[to be zealously affected]原是好的,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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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我小子啊,我為你們再受分娩的陣痛[travail in birth]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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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,改換口氣,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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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請告訴我,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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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婢女[bondmaid]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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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然而,那婢女[bondwoman]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;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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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這都是隱喻[allegory]: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。一約是出於西奈山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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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,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,並且[and]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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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們眾人[all]的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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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因為經上記著:不育而不懷孕的[barren that bearest not],你要歡樂;未曾經過陣痛[travailest]的,你要高聲歡呼;因為沒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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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 弟兄們,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如同以撒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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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當時,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靈[Spirit]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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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然而聖經[scripture]上是怎麼說的呢?是說:「把婢女[bondwoman]和她兒子趕出去。因為婢女[bondwoman]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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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 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婢女[bondwoman]的兒女,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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