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以西結書第44章 | 
| 1  | 
| 2 耶和華對我說:「這門必須關閉,不可敞開,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;因為耶和華─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,所以必須關閉。 | 
| 3 至於王,王 | 
| 4  | 
| 5 耶和華對我說:「人子啊,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,你要放在心上,用眼看,用耳聽,並要留心殿宇所進之口 | 
| 6 你要對那叛逆的以色列家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以色列家啊,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,當夠了吧。 | 
| 7 你們把我的食物,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,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所 | 
| 8 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;卻派別人在我聖所 | 
| 9  | 
| 10 「當以色列 | 
| 11 只是他們仍要 | 
| 12 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他們的 | 
| 13 他們不可親近我,給我供祭司的職分,也不可挨近我在至聖之處的任何聖物 | 
| 14 我卻 | 
| 15  | 
| 16 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,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,守我所囑咐 | 
| 17 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。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。 | 
| 18 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,腰穿細麻布褲子;不可穿甚麼 | 
| 19 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裏,當脫下供職的衣服,放在聖屋內,穿上別的衣服;他們就不 | 
| 20 不可剃頭,也不可容髮綹長長,只可剪髮。 | 
| 21 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。 | 
| 22 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,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,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。 | 
| 23 他們要教導 | 
| 24 在 | 
| 25 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,只可為父親、母親、兒子、女兒、兄弟 | 
| 26 祭司潔淨之後,他們要 | 
| 27 當他進聖所 | 
| 28  | 
| 29 素祭、贖罪祭,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,以色列中一切奉獻的 | 
| 30 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各樣 | 
| 31 無論是鳥是獸,凡自死的,或是撕裂的,祭司都不可吃。」 | 
| 以西結書第44章 | 
| 1 其人導我至外院之東門、見門已闔、 | 
| 2 耶和華謂我曰、我耶和華、以色列族之上帝、旣入斯門、厥後門必闔、恒不啟、人不得擅入、 | 
| 3 惟君王可坐其內、在我前食餅、由門廊出入、 | 
| 4 其人導我入北門殿前、我見耶和華之煌榮、充盈殿宇、俯伏於地、 | 
| 5 耶和華謂我曰人子、我以聖殿之法度禮儀示爾、當慎爾觀聽、知殿出入之所、 | 
| 6 當告以色列族違逆者云、主耶和華曰、以色列族歟、爾所作不端、罪惡貫盈、 | 
| 7 彼異邦人身心不潔、爾導之入我聖所、以玷我室、爾雖獻餅餌血膋、亦作不端、背我盟約、 | 
| 8 爾不守我聖所、乃使他人代之、因以取利。 | 
| 9 主耶和華曰、以色列族中有異邦人、身心不潔者、不得入我聖所、 | 
| 10 昔以色列族背我、崇拜偶像、利未人亦背我、遂負罪戾、 | 
| 11 彼在聖所、可供役事、守殿之門、爲民宰牲、立於其前、以供役事、 | 
| 12 旣崇事偶像、誘以色列族陷於愆尤、故我耶和華指己而誓、必加以罪、 | 
| 13 不詣我前、供祭司之職、不在至聖之所、近我聖物、必因所作不端、含羞抱愧、 | 
| 14 惟守殿門、供其役事、則無不可。 | 
| 15 主耶和華曰、昔以色列族、背我利未後裔、撒督子孫、咸爲祭司、守我聖所、彼可詣前、以奉事我、獻脂與血、 | 
| 16 入我聖所、近我聖几、以供其職、 | 
| 17 彼入內院供役、必衣枲衣勿衣羊毛、 | 
| 18 上戴枲冠、下服枲褲、凡致汗之衣、不服於身、 | 
| 19 出與衆雜處、必解供職之衣、置之聖室、更衣他衣、如衣俗服、不能行祭司之事、 | 
| 20 勿薙首、勿長髪、惟修以翦、 | 
| 21 祭司入內院、不可飲酒、 | 
| 22 嫠婦棄婦勿娶、必娶以色列族之處女、或他祭司之嫠婦、 | 
| 23 當教我民、必別聖與不聖、潔與不潔、 | 
| 24 有訟事、必當鞫問、遵我法度、在大會中必守我禮儀法度、以我安息日爲聖日、 | 
| 25 祭司勿近尸骸、恐自玷其身、惟爲父母子女兄弟未嫁之姊妹、則可、 | 
| 26 成潔之後、七日旣屆、必入內院聖所、以供役事、獻贖罪之祭、我耶和華已言之矣。 | 
| 27  | 
| 28 祭司在以色列族中、不得土壤爲恒業、惟以色列族所獻之禮物、與贖罪之祭品、皆祭司所得、爲其食用、 | 
| 29  | 
| 30 凡土所產之初實、人所獻之禮物、悉歸祭司、新麥爲屑、亦予祭司、純嘏臨於爾家、 | 
| 31 凡自斃斷傷之禽獸、祭司不食。 | 
| 以西結書第44章 | 以西結書第44章 | 
| 1  | 1 其人導我至外院之東門、見門已闔、 | 
| 2 耶和華對我說:「這門必須關閉,不可敞開,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;因為耶和華─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,所以必須關閉。 | 2 耶和華謂我曰、我耶和華、以色列族之上帝、旣入斯門、厥後門必闔、恒不啟、人不得擅入、 | 
| 3 至於王,王 | 3 惟君王可坐其內、在我前食餅、由門廊出入、 | 
| 4  | 4 其人導我入北門殿前、我見耶和華之煌榮、充盈殿宇、俯伏於地、 | 
| 5 耶和華對我說:「人子啊,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,你要放在心上,用眼看,用耳聽,並要留心殿宇所進之口 | 5 耶和華謂我曰人子、我以聖殿之法度禮儀示爾、當慎爾觀聽、知殿出入之所、 | 
| 6 你要對那叛逆的以色列家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以色列家啊,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,當夠了吧。 | 6 當告以色列族違逆者云、主耶和華曰、以色列族歟、爾所作不端、罪惡貫盈、 | 
| 7 你們把我的食物,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,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所 | 7 彼異邦人身心不潔、爾導之入我聖所、以玷我室、爾雖獻餅餌血膋、亦作不端、背我盟約、 | 
| 8 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;卻派別人在我聖所 | 8 爾不守我聖所、乃使他人代之、因以取利。 | 
| 9  | 9 主耶和華曰、以色列族中有異邦人、身心不潔者、不得入我聖所、 | 
| 10 「當以色列 | 10 昔以色列族背我、崇拜偶像、利未人亦背我、遂負罪戾、 | 
| 11 只是他們仍要 | 11 彼在聖所、可供役事、守殿之門、爲民宰牲、立於其前、以供役事、 | 
| 12 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他們的 | 12 旣崇事偶像、誘以色列族陷於愆尤、故我耶和華指己而誓、必加以罪、 | 
| 13 他們不可親近我,給我供祭司的職分,也不可挨近我在至聖之處的任何聖物 | 13 不詣我前、供祭司之職、不在至聖之所、近我聖物、必因所作不端、含羞抱愧、 | 
| 14 我卻 | 14 惟守殿門、供其役事、則無不可。 | 
| 15  | 15 主耶和華曰、昔以色列族、背我利未後裔、撒督子孫、咸爲祭司、守我聖所、彼可詣前、以奉事我、獻脂與血、 | 
| 16 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,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,守我所囑咐 | 16 入我聖所、近我聖几、以供其職、 | 
| 17 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。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。 | 17 彼入內院供役、必衣枲衣勿衣羊毛、 | 
| 18 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,腰穿細麻布褲子;不可穿甚麼 | 18 上戴枲冠、下服枲褲、凡致汗之衣、不服於身、 | 
| 19 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裏,當脫下供職的衣服,放在聖屋內,穿上別的衣服;他們就不 | 19 出與衆雜處、必解供職之衣、置之聖室、更衣他衣、如衣俗服、不能行祭司之事、 | 
| 20 不可剃頭,也不可容髮綹長長,只可剪髮。 | 20 勿薙首、勿長髪、惟修以翦、 | 
| 21 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。 | 21 祭司入內院、不可飲酒、 | 
| 22 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,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,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。 | 22 嫠婦棄婦勿娶、必娶以色列族之處女、或他祭司之嫠婦、 | 
| 23 他們要教導 | 23 當教我民、必別聖與不聖、潔與不潔、 | 
| 24 在 | 24 有訟事、必當鞫問、遵我法度、在大會中必守我禮儀法度、以我安息日爲聖日、 | 
| 25 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,只可為父親、母親、兒子、女兒、兄弟 | 25 祭司勿近尸骸、恐自玷其身、惟爲父母子女兄弟未嫁之姊妹、則可、 | 
| 26 祭司潔淨之後,他們要 | 26 成潔之後、七日旣屆、必入內院聖所、以供役事、獻贖罪之祭、我耶和華已言之矣。 | 
| 27 當他進聖所 | 27  | 
| 28  | 28 祭司在以色列族中、不得土壤爲恒業、惟以色列族所獻之禮物、與贖罪之祭品、皆祭司所得、爲其食用、 | 
| 29 素祭、贖罪祭,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,以色列中一切奉獻的 | 29  | 
| 30 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各樣 | 30 凡土所產之初實、人所獻之禮物、悉歸祭司、新麥爲屑、亦予祭司、純嘏臨於爾家、 | 
| 31 無論是鳥是獸,凡自死的,或是撕裂的,祭司都不可吃。」 | 31 凡自斃斷傷之禽獸、祭司不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