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第7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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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,取十分之一給他。他第一個名翻出來就是公義 |
3 他無父,無母,無族譜,無生之始,無命之終,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,本是長遠為祭司的 |
4 |
5 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,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,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,雖是從亞伯拉罕身中生的,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; |
6 獨有麥基洗德,不與他們同譜,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,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。 |
7 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,這是駁不倒的理。 |
8 在這裏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;但在那裏收十分之一的,有為他作見證的說,他是活的; |
9 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,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。 |
10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,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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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,律法也必須更改。 |
13 因為這些 |
14 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;但這支派,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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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他成為祭司,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,乃是照無窮 |
17 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:「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。」 |
18 |
19 因為律法從來沒有使甚麼得以完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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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(至於那些祭司,原不是起誓立的,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。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:「主起了誓決不後悔,你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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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,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。 |
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;因為他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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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,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,後為百姓的罪獻祭;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,就把這事成全了。 |
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;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,是立兒子為大祭司,乃是成全到永遠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