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

第28章

1 以色列族中、簡爾兄亞倫、以爲祭司、爰及其子拿答、亞庇戶、以利亞撒、以大馬奉事於我、

2 宜爲爾兄亞倫製聖衣、以彰華美。

3 我以神感人、使有慧心、爾告彼製聖衣、亞倫服之、區別其爲祭司、而奉事我。

4 取金、與紫赤絳三色之縷、與編棉、製聖衣、

5 卽黼掛、公服、長衣、采衣、冠、帶、亞倫與其子服之、以爲祭司、而奉事我。

6 取金、與紫赤絳三色之縷、與編棉、繡爲公服、

7 肩之兩旁、前後相連。

8 用金、與紫赤絳三色之縷、與編棉、繡公服之紳、

9 將璧玉二、上鐫以色列族名、依其生齒、

10 每玉列名凡六、

11 猶玉工鐫印然、鐫以色列族名、於二玉上、鑄金二方、嵌玉其中。

12 置二玉於公服之肩、於是亞倫必負以色列族名、於我耶和華前、以爲記錄。

13 鑄金二方、

14 編兼金爲二索、繫於金方。〇

15 用金、與紫赤絳三色之縷、與編棉繡黼掛、用以鑒察事理、制同公服、

16 黼掛方而複、長廣之數、布指爲度、

17 置玉其中、凡有四行、瑪瑙、淡黃玉、葱珩、爲一行、

18 紅寶石、青玉、金鋼石、爲一行、

19 赤玉、白瑪瑙、紫玉、爲一行、

20 黃玉、碧玉、璧玉、爲一行、鑄金爲方、嵌玉其中、

21 玉上用鐫印法、鐫以色列族十二支派之名。

22 編兼金爲索、以綴黼掛。

23 用金鑄二環、置於黼掛、兩旁之上、

24 以金索之末繫其環。

25 以索之端置二金方、如於公服肩前、

26 製二金環、置於黼掛兩旁之下、在公服前、黼掛內、

27 又作金環二、置於公服兩旁下、向前、於交接之處相對、在公服繡紳之上。

28 以紫帶繫黼掛環、與公服環相連於紳上、使黼掛不離公服、

29 黼掛用以鑒察事理、亞倫進聖所、覲我時、必服於膺前、念以色列族名不輟。

30 以烏陵土明〔烏陵土明譯卽輝光無玷〕置於黼掛、亞倫覲我耶和華時、必服之膺前、爲以色列族鑒察事理於我前、恒久不輟。〇

31 必用紫縷、製公服內之長衣、

32 當肩之中、必留空隙、用組織法製領、隙之四周、如甲衣然、使衣不敝。

33 衣裾四周之下、用紫赤絳三色之縷爲緣、狀若石榴、間以金鈴、

34 衣之四周、石榴與金鈴相間。

35 亞倫出入聖室、奉事我耶和華時、必繫此鈴、使聲遙聞、免於死亡。〇

36 必鑄兼金爲匾、以鐫印法鐫字於上曰、爲聖以事耶和華、

37 繫以紫帶、戴於冠前。

38 亞倫必恒戴於顙、以色列族獻諸聖物、恐有罪愆、惟亞倫任厥過、冀我耶和華悅納。

39 織棉、縱橫相間、製爲衣冠、惟紳則以絺繡。〇

40 爲亞倫子製衣服、冠帶、以彰華美、

41 使亞倫及其子服之、沐以膏、俾其成聖、任爲祭司、以奉事我。

42 以枲織褌、自腰及髀、蔽厥下體。

43 亞倫與子進會幕、近祭壇、役事於聖所之時、必衣此服、免蹈罪愆、至於死亡、以此永著爲例、歷世勿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