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

第13章

1 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

2 所以抗拒掌權的,就是抗拒神的命。抗拒的必自取咒詛[damnation]

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,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?只要行善,[thou]就可得他的稱讚;

4 因為他是神的執事[minister],是與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惡,卻當懼怕;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,他是神的執事[minister]是以烈怒施行報應的[revenger to execute wrath],刑罰那作惡的。

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是因為刑罰,也是因為良心。

6 你們納糧,也為這個緣故;因他們是神的差役,常常特管這事。

7 故此[therefore],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。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;當懼怕的,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

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倒要彼此相愛[but to love one another];因為愛人的,就完全了律法。

9 像那「你不可[Thou shalt not]姦淫」、「你不可[Thou shalt not]殺人」、「你不可[Thou shalt not]偷盜」、「你不可作假見證[Thou shalt not bear false witness]」、「你不可[Thou shalt not]貪婪」、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[neighour]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
10 愛是不加害與鄰居[neighour]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
11 再者,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;因為我們得救,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。

12 黑夜已深,白晝將近;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,帶上光明的盔甲[armour]

13 行事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晝。不可放縱[rioting]醉酒,不可好色邪蕩,不可爭鬧[strife]嫉妒;

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,不要為肉體安排,去放縱私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