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利未記第19章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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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,也要守我的安息日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 | 
| 4 你們不可偏向偶像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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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 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,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就必用火焚燒。 | 
| 7 第三天若再吃,這就為可憎惡的,必不蒙悅納。 | 
| 8 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;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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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0 你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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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2 你們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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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4 你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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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6 你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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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8 不可報仇,也不可懷怨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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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1 那人要把贖愆祭,就是一隻作贖愆祭的 | 
| 22 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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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4 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,用以讚美耶和華。 | 
| 25 第五年,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,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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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7 頭的髮角 | 
| 28 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,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。我是耶和華。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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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0 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,敬我的聖所。我是耶和華。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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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4 和你們同居的外人,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,並要愛他如己;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外人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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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6 要用公道天平、公道法碼、公道伊法 | 
| 37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。我是耶和華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