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以西結書第45章 | 
| 1 爾掣籖分地爲業、當以一區獻耶和華、以爲禮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區內四周、俱爲聖地、 | 
| 2 其中有區、長廣各五百尺、其式維方、以爲聖所、四周五十尺、以爲隙地。 | 
| 3 當量聖地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中有聖所、及至聖之室、 | 
| 4 祭司詣耶和華前、在聖所供役、可得斯地、以爲聖所、及己宅第、 | 
| 5 斯地也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凡殿中供役之利未人、可得一區、建室二十、 | 
| 6 聖地相向之所、當畫一區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五千杖、使以色列全家、建邑於此、 | 
| 7 聖地邑城、附近之所、東西兩旁、當畫二區、爲君王所得、其長與聖地東西之界相同。 | 
| 8 以色列地有王畿、以餘地予以色列族、循其支派而分之、故君不侵牟民利、 | 
| 9 主耶和華曰、爾以色列君畿內所產、足以自供、勿強暴攘奪、惟孳孳然行仁爲義、 | 
| 10 權量法度、悉秉至公、 | 
| 11 石斗之制、維務均平、十斗爲一石。 | 
| 12 十錢爲一兩、三十兩爲二斤、 | 
| 13 爾當獻之禮物如左、麰麥、小麥、六石中獻一斗、 | 
| 14 油六百斤中獻六斤、 | 
| 15 在以色列沃土、二百羔中獻一羔、爲燔祭以贖罪、亦獻禮物、及酬恩之祭、我耶和華已言之矣。 | 
| 16 國民以此物數、納於以色列王、王爲之進獻、 | 
| 17 凡節期月朔安息日、及以色列族大會之時、君王必備燔祭禮物、及酬恩之祭、酒以灌奠、爲以色列民贖罪、 | 
| 18 主耶和華曰、正月朔、必獻犢、純是務、以潔聖所、 | 
| 19 祭司取血、釁殿之柱、壇之四基、及內院門橛、 | 
| 20 正月七日、爲彼蚩氓、悞干我命、亦必獻犢、贖民罪而潔殿宇、 | 
| 21 正月十四日、爲逾越節、七日守節期、食無酵餅、 | 
| 22 是日君王必備犢一、爲己及庶民獻之、爲贖罪之祭、 | 
| 23 歷節期之七日、備犢七、牡綿羊七、惟潔是務、以爲燔祭、亦必日備山羊之羔、爲贖罪之祭、 | 
| 24 爲各犢各牡綿羊、備麵六斗、油六斤、以爲禮物、 | 
| 25 七月望必守節期、歷七日、獻贖罪之祭、燔祭禮物、及油、俱遵前數。 | 
| 以西結書第45章 | 
| 1 爾掣籖分地爲業、當以一區獻耶和華、以爲禮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區內四周、俱爲聖地、 | 
| 2 其中有區、長廣各五百尺、其式維方、以爲聖所、四周五十尺、以爲隙地。 | 
| 3 當量聖地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中有聖所、及至聖之室、 | 
| 4 祭司詣耶和華前、在聖所供役、可得斯地、以爲聖所、及己宅第、 | 
| 5 斯地也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凡殿中供役之利未人、可得一區、建室二十、 | 
| 6 聖地相向之所、當畫一區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五千杖、使以色列全家、建邑於此、 | 
| 7 聖地邑城、附近之所、東西兩旁、當畫二區、爲君王所得、其長與聖地東西之界相同。 | 
| 8 以色列地有王畿、以餘地予以色列族、循其支派而分之、故君不侵牟民利、 | 
| 9 主耶和華曰、爾以色列君畿內所產、足以自供、勿強暴攘奪、惟孳孳然行仁爲義、 | 
| 10 權量法度、悉秉至公、 | 
| 11 石斗之制、維務均平、十斗爲一石。 | 
| 12 十錢爲一兩、三十兩爲二斤、 | 
| 13 爾當獻之禮物如左、麰麥、小麥、六石中獻一斗、 | 
| 14 油六百斤中獻六斤、 | 
| 15 在以色列沃土、二百羔中獻一羔、爲燔祭以贖罪、亦獻禮物、及酬恩之祭、我耶和華已言之矣。 | 
| 16 國民以此物數、納於以色列王、王爲之進獻、 | 
| 17 凡節期月朔安息日、及以色列族大會之時、君王必備燔祭禮物、及酬恩之祭、酒以灌奠、爲以色列民贖罪、 | 
| 18 主耶和華曰、正月朔、必獻犢、純是務、以潔聖所、 | 
| 19 祭司取血、釁殿之柱、壇之四基、及內院門橛、 | 
| 20 正月七日、爲彼蚩氓、悞干我命、亦必獻犢、贖民罪而潔殿宇、 | 
| 21 正月十四日、爲逾越節、七日守節期、食無酵餅、 | 
| 22 是日君王必備犢一、爲己及庶民獻之、爲贖罪之祭、 | 
| 23 歷節期之七日、備犢七、牡綿羊七、惟潔是務、以爲燔祭、亦必日備山羊之羔、爲贖罪之祭、 | 
| 24 爲各犢各牡綿羊、備麵六斗、油六斤、以爲禮物、 | 
| 25 七月望必守節期、歷七日、獻贖罪之祭、燔祭禮物、及油、俱遵前數。 | 
| 以西結書第45章 | 以西結書第45章 | 
| 1 爾掣籖分地爲業、當以一區獻耶和華、以爲禮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區內四周、俱爲聖地、 | 1 爾掣籖分地爲業、當以一區獻耶和華、以爲禮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區內四周、俱爲聖地、 | 
| 2 其中有區、長廣各五百尺、其式維方、以爲聖所、四周五十尺、以爲隙地。 | 2 其中有區、長廣各五百尺、其式維方、以爲聖所、四周五十尺、以爲隙地。 | 
| 3 當量聖地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中有聖所、及至聖之室、 | 3 當量聖地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中有聖所、及至聖之室、 | 
| 4 祭司詣耶和華前、在聖所供役、可得斯地、以爲聖所、及己宅第、 | 4 祭司詣耶和華前、在聖所供役、可得斯地、以爲聖所、及己宅第、 | 
| 5 斯地也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凡殿中供役之利未人、可得一區、建室二十、 | 5 斯地也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一萬杖、凡殿中供役之利未人、可得一區、建室二十、 | 
| 6 聖地相向之所、當畫一區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五千杖、使以色列全家、建邑於此、 | 6 聖地相向之所、當畫一區、長二萬五千杖、廣五千杖、使以色列全家、建邑於此、 | 
| 7 聖地邑城、附近之所、東西兩旁、當畫二區、爲君王所得、其長與聖地東西之界相同。 | 7 聖地邑城、附近之所、東西兩旁、當畫二區、爲君王所得、其長與聖地東西之界相同。 | 
| 8 以色列地有王畿、以餘地予以色列族、循其支派而分之、故君不侵牟民利、 | 8 以色列地有王畿、以餘地予以色列族、循其支派而分之、故君不侵牟民利、 | 
| 9 主耶和華曰、爾以色列君畿內所產、足以自供、勿強暴攘奪、惟孳孳然行仁爲義、 | 9 主耶和華曰、爾以色列君畿內所產、足以自供、勿強暴攘奪、惟孳孳然行仁爲義、 | 
| 10 權量法度、悉秉至公、 | 10 權量法度、悉秉至公、 | 
| 11 石斗之制、維務均平、十斗爲一石。 | 11 石斗之制、維務均平、十斗爲一石。 | 
| 12 十錢爲一兩、三十兩爲二斤、 | 12 十錢爲一兩、三十兩爲二斤、 | 
| 13 爾當獻之禮物如左、麰麥、小麥、六石中獻一斗、 | 13 爾當獻之禮物如左、麰麥、小麥、六石中獻一斗、 | 
| 14 油六百斤中獻六斤、 | 14 油六百斤中獻六斤、 | 
| 15 在以色列沃土、二百羔中獻一羔、爲燔祭以贖罪、亦獻禮物、及酬恩之祭、我耶和華已言之矣。 | 15 在以色列沃土、二百羔中獻一羔、爲燔祭以贖罪、亦獻禮物、及酬恩之祭、我耶和華已言之矣。 | 
| 16 國民以此物數、納於以色列王、王爲之進獻、 | 16 國民以此物數、納於以色列王、王爲之進獻、 | 
| 17 凡節期月朔安息日、及以色列族大會之時、君王必備燔祭禮物、及酬恩之祭、酒以灌奠、爲以色列民贖罪、 | 17 凡節期月朔安息日、及以色列族大會之時、君王必備燔祭禮物、及酬恩之祭、酒以灌奠、爲以色列民贖罪、 | 
| 18 主耶和華曰、正月朔、必獻犢、純是務、以潔聖所、 | 18 主耶和華曰、正月朔、必獻犢、純是務、以潔聖所、 | 
| 19 祭司取血、釁殿之柱、壇之四基、及內院門橛、 | 19 祭司取血、釁殿之柱、壇之四基、及內院門橛、 | 
| 20 正月七日、爲彼蚩氓、悞干我命、亦必獻犢、贖民罪而潔殿宇、 | 20 正月七日、爲彼蚩氓、悞干我命、亦必獻犢、贖民罪而潔殿宇、 | 
| 21 正月十四日、爲逾越節、七日守節期、食無酵餅、 | 21 正月十四日、爲逾越節、七日守節期、食無酵餅、 | 
| 22 是日君王必備犢一、爲己及庶民獻之、爲贖罪之祭、 | 22 是日君王必備犢一、爲己及庶民獻之、爲贖罪之祭、 | 
| 23 歷節期之七日、備犢七、牡綿羊七、惟潔是務、以爲燔祭、亦必日備山羊之羔、爲贖罪之祭、 | 23 歷節期之七日、備犢七、牡綿羊七、惟潔是務、以爲燔祭、亦必日備山羊之羔、爲贖罪之祭、 | 
| 24 爲各犢各牡綿羊、備麵六斗、油六斤、以爲禮物、 | 24 爲各犢各牡綿羊、備麵六斗、油六斤、以爲禮物、 | 
| 25 七月望必守節期、歷七日、獻贖罪之祭、燔祭禮物、及油、俱遵前數。 | 25 七月望必守節期、歷七日、獻贖罪之祭、燔祭禮物、及油、俱遵前數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