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利未記第25章 | 
| 1  | 
| 2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,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。 | 
| 3 六年你 | 
| 4 但 | 
| 5 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;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。這年,地要得安息 | 
| 6 地在安息年所出的,要給你和你的僕人、婢女、雇用的僕人 | 
| 7 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。」 | 
| 8  | 
| 9 當年七月初十日,你要發出禧年的號聲 | 
| 10 第五十年,你們要當作聖年,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。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,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,各歸本家。 | 
| 11 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。這年你們 | 
| 12 因為這是禧年,你們要當作聖年,吃地中自出的土產。 | 
| 13  | 
| 14 你若賣甚麼給鄰居,或是從鄰居的手中買甚麼,彼此不可欺負 | 
| 15 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居買;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。 | 
| 16 年歲若多,要照數加添價值;年歲若少,要照數減去價值,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。 | 
| 17 你們彼此不可欺負 | 
| 18  | 
| 19 地必出土產,你們就要吃飽,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 | 
| 20 你們若說:『看哪 | 
| 21 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,地便生三年的土產。 | 
| 22 第八年,你們要耕種,也要吃陳糧,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,你們還吃陳糧。」 | 
| 23 「地不可永賣。因為地是我的;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 | 
| 24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,也要准人將地贖回。 | 
| 25  | 
| 26 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,他自己漸漸富足,能夠贖回, | 
| 27 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,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,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。 | 
| 28 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,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;到了禧年,地業要出買主的手,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。 | 
| 29  | 
| 30 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,這城內的房屋就定準永歸買主,世世代代為業;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。 | 
| 31 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裏,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,可以贖回;到了禧年,都要出買主的手。 | 
| 32 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,其中的房屋,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。 | 
| 33 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,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,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,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。 | 
| 34 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,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。」 | 
| 35  | 
| 36 不可向他取利,也不可向他多要;只要敬畏你的神,使你的兄弟 | 
| 37 你借錢給他,不可向他取利;借糧給他,也不可向他多要。 | 
| 38 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,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,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,要作你們的神。」 | 
| 39  | 
| 40 他要在你那裏像雇用的僕人 | 
| 41 到了禧年,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,一同出去歸回本家,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裏去。 | 
| 42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,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,不可賣為奴僕。 | 
| 43 你 | 
| 44 至於你的奴僕、婢女,可以從你四圍異教民 | 
| 45 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,在你們地上所生的,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;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。 | 
| 46 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,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;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,你們不可嚴嚴的轄管。 | 
| 47  | 
| 48 賣了以後,可以再 | 
| 49 無論是 | 
| 50 他要和買主計算,從賣自己的那年起,算到禧年;所賣的價值照著年數多少,好像雇用的僕人 | 
| 51 若缺少的年數多,就要按著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。 | 
| 52 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,就要按著年數和買主計算,償還他的贖價。 | 
| 53 他和買主同住,要像每年雇用的僕人 | 
| 54 他若不在這幾年內 | 
| 55 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,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」 | 
| 利未記第25章 | 
| 1 耶和華於西乃山、諭摩西曰、 | 
| 2 告以色列族云、爾旣至我所錫之地、當休息土壤、敬恪乎我。 | 
| 3 六年間、耕耘田畝、治理葡萄、斂其所產、 | 
| 4 越至七年、使土休息、敬恪乎我、斯時也、田畝勿耕、葡萄勿治、 | 
| 5 田畝之不耕而發者、勿穫、葡萄之不治而實者、勿摘、蓋是年其土乃休息。 | 
| 6 當其時也、土之所產、爲爾及僕婢、傭人、賓旅、六畜、野獸所食。 | 
| 7  | 
| 8 爾宜核數安息之年凡七、七七相乘、計四十九年、 | 
| 9 當年七月十日、爲贖罪之期、遍地吹角爲號、 | 
| 10 使閱五十年成聖、普告宇內居民、此爲禧年、得以自由、人各歸其業、返其家。 | 
| 11 每五十年必爲禧年、田勿耕耘、田畝不耕而發者勿穫、葡萄不治而實者勿摘、 | 
| 12 此乃禧年、必以爲聖、田畝之自發者、人俱可食。 | 
| 13 禧年旣屆、各歸其業。 | 
| 14 如鬻業於人、或購人之業、勿相侮、 | 
| 15 必計禧年之日月、視其遠近、計田所產、而相鬻購、 | 
| 16 期遠價昂、期近價減、視結實之多寡、而鬻其業、 | 
| 17 故勿相侮、乃畏上帝、我耶和華爾之上帝所命如此。 | 
| 18 宜遵我法度、守我禮儀、安居斯土、 | 
| 19 地之所產、使爾果腹、安然居處。 | 
| 20 倘爾問云、旣至七年、不稼不穡、將何所食。 | 
| 21 我必於六年間、錫嘏於爾、可得三年之蓄。 | 
| 22 八年耕耘、尚食舊穀、至於九年、新穀乃登。 | 
| 23 田畝屬我、汝乃賓旅、不得以田畝永鬻於人。 | 
| 24 爾所有之地、雖鬻可贖。 | 
| 25 浸假宗族貧乏、鬻其田疇、親戚贖之亦可。 | 
| 26 如無贖者、而己有餘、足以自贖、 | 
| 27 則當核其年之多寡、以其所値償諸於人、得歸其業。 | 
| 28 如己無所有、不足以償、則見鬻之業、可存於人、待禧年至、地屬於主、人歸其所。 | 
| 29 如人鬻邑中之宅、則鬻後期年可贖、 | 
| 30 如年已周不贖、則邑中之宅、永存於購者、歴世勿替、卽屆禧年、亦不歸主。 | 
| 31 但宅在鄉里、而無城垣、則視如田畝、可得贖之、禧年歸主。 | 
| 32 惟利未族之邑、與邑中之宅、利未人隨時可贖。 | 
| 33 如人購利未族之宅、則宅與邑屆禧年必歸其主、蓋在以色列族中、利未人以邑中之宅爲業。 | 
| 34 利未族邑郊之田、爲其恒業、不得永鬻於人。 | 
| 35 如宗族匱乏、家日益落、當周其急、使之偕居、若柔遠人然。 | 
| 36 宗族偕居、勿取其利、宜畏爾之上帝。 | 
| 37 貸金與粟、毋圖其利、 | 
| 38 吾耶和華爾之上帝、導爾出埃及、以迦南賜爾、爾必以我爲上帝。 | 
| 39 如宗族貧乏、自鬻於爾、勿視若奴、 | 
| 40 當偕爾居、如傭人旅人然、供爾役事、以待禧年、 | 
| 41 屆期、彼及子女、必去爾家、仍歸其所、復得前人遺業。 | 
| 42 昔我導以色列族出埃及、爲我臣僕、故不得鬻爲賤役、 | 
| 43 勿治以嚴、宜畏爾之上帝。 | 
| 44 異邦之民、來自四方者、可購爲僕婢。 | 
| 45 外人旅於爾中、生於爾地者、可購而得之、 | 
| 46 遺於子孫、恒爲爾僕、惟以色列人爲爾宗族、勿治以嚴。 | 
| 47 如爾中賓旅有富厚者、爾族窮乏、自鬻於彼、或其子孫、 | 
| 48 鬻後戚屬亦可代爲贖之、 | 
| 49 或叔伯、或叔伯之子、或同族、俱可贖之、如己有餘、足以自贖、自贖亦可。 | 
| 50 鬻時與禧年相去、當互爲核算、揆其期之遠近、酌傭人之値幾何、以償贖價之多寡、 | 
| 51 年遠償其鬻金宜多、 | 
| 52 年近償其鬻金宜少、 | 
| 53 歲必偕居、待若傭人、毋治以嚴。 | 
| 54 如未得贖、屆禧年之期、彼及子女、去可自由。 | 
| 55 昔我導以色列族出埃及、故以之爲我臣僕、我耶和華爲爾之上帝。 | 
| 利未記第25章 | 利未記第25章 | 
| 1  | 1 耶和華於西乃山、諭摩西曰、 | 
| 2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,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。 | 2 告以色列族云、爾旣至我所錫之地、當休息土壤、敬恪乎我。 | 
| 3 六年你 | 3 六年間、耕耘田畝、治理葡萄、斂其所產、 | 
| 4 但 | 4 越至七年、使土休息、敬恪乎我、斯時也、田畝勿耕、葡萄勿治、 | 
| 5 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;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。這年,地要得安息 | 5 田畝之不耕而發者、勿穫、葡萄之不治而實者、勿摘、蓋是年其土乃休息。 | 
| 6 地在安息年所出的,要給你和你的僕人、婢女、雇用的僕人 | 6 當其時也、土之所產、爲爾及僕婢、傭人、賓旅、六畜、野獸所食。 | 
| 7 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。」 | 7  | 
| 8  | 8 爾宜核數安息之年凡七、七七相乘、計四十九年、 | 
| 9 當年七月初十日,你要發出禧年的號聲 | 9 當年七月十日、爲贖罪之期、遍地吹角爲號、 | 
| 10 第五十年,你們要當作聖年,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。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,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,各歸本家。 | 10 使閱五十年成聖、普告宇內居民、此爲禧年、得以自由、人各歸其業、返其家。 | 
| 11 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。這年你們 | 11 每五十年必爲禧年、田勿耕耘、田畝不耕而發者勿穫、葡萄不治而實者勿摘、 | 
| 12 因為這是禧年,你們要當作聖年,吃地中自出的土產。 | 12 此乃禧年、必以爲聖、田畝之自發者、人俱可食。 | 
| 13  | 13 禧年旣屆、各歸其業。 | 
| 14 你若賣甚麼給鄰居,或是從鄰居的手中買甚麼,彼此不可欺負 | 14 如鬻業於人、或購人之業、勿相侮、 | 
| 15 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居買;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。 | 15 必計禧年之日月、視其遠近、計田所產、而相鬻購、 | 
| 16 年歲若多,要照數加添價值;年歲若少,要照數減去價值,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。 | 16 期遠價昂、期近價減、視結實之多寡、而鬻其業、 | 
| 17 你們彼此不可欺負 | 17 故勿相侮、乃畏上帝、我耶和華爾之上帝所命如此。 | 
| 18  | 18 宜遵我法度、守我禮儀、安居斯土、 | 
| 19 地必出土產,你們就要吃飽,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 | 19 地之所產、使爾果腹、安然居處。 | 
| 20 你們若說:『看哪 | 20 倘爾問云、旣至七年、不稼不穡、將何所食。 | 
| 21 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,地便生三年的土產。 | 21 我必於六年間、錫嘏於爾、可得三年之蓄。 | 
| 22 第八年,你們要耕種,也要吃陳糧,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,你們還吃陳糧。」 | 22 八年耕耘、尚食舊穀、至於九年、新穀乃登。 | 
| 23 「地不可永賣。因為地是我的;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 | 23 田畝屬我、汝乃賓旅、不得以田畝永鬻於人。 | 
| 24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,也要准人將地贖回。 | 24 爾所有之地、雖鬻可贖。 | 
| 25  | 25 浸假宗族貧乏、鬻其田疇、親戚贖之亦可。 | 
| 26 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,他自己漸漸富足,能夠贖回, | 26 如無贖者、而己有餘、足以自贖、 | 
| 27 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,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,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。 | 27 則當核其年之多寡、以其所値償諸於人、得歸其業。 | 
| 28 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,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;到了禧年,地業要出買主的手,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。 | 28 如己無所有、不足以償、則見鬻之業、可存於人、待禧年至、地屬於主、人歸其所。 | 
| 29  | 29 如人鬻邑中之宅、則鬻後期年可贖、 | 
| 30 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,這城內的房屋就定準永歸買主,世世代代為業;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。 | 30 如年已周不贖、則邑中之宅、永存於購者、歴世勿替、卽屆禧年、亦不歸主。 | 
| 31 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裏,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,可以贖回;到了禧年,都要出買主的手。 | 31 但宅在鄉里、而無城垣、則視如田畝、可得贖之、禧年歸主。 | 
| 32 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,其中的房屋,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。 | 32 惟利未族之邑、與邑中之宅、利未人隨時可贖。 | 
| 33 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,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,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,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。 | 33 如人購利未族之宅、則宅與邑屆禧年必歸其主、蓋在以色列族中、利未人以邑中之宅爲業。 | 
| 34 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,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。」 | 34 利未族邑郊之田、爲其恒業、不得永鬻於人。 | 
| 35  | 35 如宗族匱乏、家日益落、當周其急、使之偕居、若柔遠人然。 | 
| 36 不可向他取利,也不可向他多要;只要敬畏你的神,使你的兄弟 | 36 宗族偕居、勿取其利、宜畏爾之上帝。 | 
| 37 你借錢給他,不可向他取利;借糧給他,也不可向他多要。 | 37 貸金與粟、毋圖其利、 | 
| 38 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,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,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,要作你們的神。」 | 38 吾耶和華爾之上帝、導爾出埃及、以迦南賜爾、爾必以我爲上帝。 | 
| 39  | 39 如宗族貧乏、自鬻於爾、勿視若奴、 | 
| 40 他要在你那裏像雇用的僕人 | 40 當偕爾居、如傭人旅人然、供爾役事、以待禧年、 | 
| 41 到了禧年,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,一同出去歸回本家,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裏去。 | 41 屆期、彼及子女、必去爾家、仍歸其所、復得前人遺業。 | 
| 42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,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,不可賣為奴僕。 | 42 昔我導以色列族出埃及、爲我臣僕、故不得鬻爲賤役、 | 
| 43 你 | 43 勿治以嚴、宜畏爾之上帝。 | 
| 44 至於你的奴僕、婢女,可以從你四圍異教民 | 44 異邦之民、來自四方者、可購爲僕婢。 | 
| 45 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,在你們地上所生的,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;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。 | 45 外人旅於爾中、生於爾地者、可購而得之、 | 
| 46 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,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;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,你們不可嚴嚴的轄管。 | 46 遺於子孫、恒爲爾僕、惟以色列人爲爾宗族、勿治以嚴。 | 
| 47  | 47 如爾中賓旅有富厚者、爾族窮乏、自鬻於彼、或其子孫、 | 
| 48 賣了以後,可以再 | 48 鬻後戚屬亦可代爲贖之、 | 
| 49 無論是 | 49 或叔伯、或叔伯之子、或同族、俱可贖之、如己有餘、足以自贖、自贖亦可。 | 
| 50 他要和買主計算,從賣自己的那年起,算到禧年;所賣的價值照著年數多少,好像雇用的僕人 | 50 鬻時與禧年相去、當互爲核算、揆其期之遠近、酌傭人之値幾何、以償贖價之多寡、 | 
| 51 若缺少的年數多,就要按著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。 | 51 年遠償其鬻金宜多、 | 
| 52 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,就要按著年數和買主計算,償還他的贖價。 | 52 年近償其鬻金宜少、 | 
| 53 他和買主同住,要像每年雇用的僕人 | 53 歲必偕居、待若傭人、毋治以嚴。 | 
| 54 他若不在這幾年內 | 54 如未得贖、屆禧年之期、彼及子女、去可自由。 | 
| 55 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,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」 | 55 昔我導以色列族出埃及、故以之爲我臣僕、我耶和華爲爾之上帝。 |